基层党建“光明模式”受肯定
发布日期:2015/5/20 9:18:56 | 浏览次数:4340 来源:《深圳商报》5月20日A05版深圳商报记者 赵川 邓红丽
5月18日至19日,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副主任罗平汉教授一行深入光明新区光明及公明办事处,就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新区独创的党建“光明模式”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赞誉。
2014年12月,新区党工委与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建立了为期5年的战略合作关系,光明新区正式成为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的基层党建创新研究联络点,并将凤凰社区定为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在光明新区的基层治理示范点。
探索建立党建工作“光明模式”
近年来,光明新区着力打造一个具有功能区特色的党建工作“光明模式”,于2010年率先在全市出台区级党建规划,明确5年内要完成的“六件事”——
落实党建责任。新区建立了基层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专项述职评议工作;建立了新区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库。
加强阵地建设。通过整合社区党员活动室、“老年星光之家”、“青年俱乐部”、“妇儿中心”、“职工之家”等阵地“一室多用”,整合工作岗位“一人多职”,努力构建“党群共建一体化”工作格局。
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换届选举加强对带头人的选优配强,今年,计划在全市率先实施社区带头人“梯队培养工程”。
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具有光明特色的《光明新区区域化党群共建工作“1+7”制度汇编》《光明新区社区管理制度汇编》。
强调做好服务。光明新区于2012年实现了28个社区综合党委全覆盖;举办 “三位一体”等培训班,累计培训党员8000多人次,发放各类学习教育读本5万余册。
力推具有功能区特色的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创新活动载体,创建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建立了党群e家、活力积分制度、党建微博等。
11项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新区起草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实施意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贯穿始终,包含11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二是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三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四是从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五是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六是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七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八是深化作风建设;九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十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十一是强化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每一项都有比较具体的指标。
新区党建“成果丰硕,值得肯定”
在当日的座谈会上,谢春涛对光明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谢春涛认为,光明新区在基层党建创新研究方面起步早,效果好,将党建工作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在一起,成果丰硕,值得肯定。
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张恒春表示,新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思考领导专家的意见建议,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推动社区治理模式创新,要坚决防止和克服漂浮作风,脚踏实地推动新区治理迈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zsb.sznews.com/html/2015-05/20/content_32292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