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独立设置 市安全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6/1/5 9:40:11 | 浏览次数:3971 来源:《深圳特区报》1月5日A01版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甘霖)昨天,市政府在“深圳政府在线”发布关于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以市政府2016年一号文件的形式,确认独立设置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安全监管局),为正局级建制,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此前,我市于2009年下半年整合了原市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民防办和地震局的资源,组建了市安委办、安监局、应急办、民防办、地震局五位一体的管理机构。
根据该通知,市安全监管局挂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安委办)牌子,划入市应急办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宣传培训以及安全生产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经贸信息委承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划入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除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外,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职责还包括: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原文链接: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6-01/05/content_34323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