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利于固定资产投资回暖
发布日期:2016/3/21 9:01:08 | 浏览次数:4119 来源:《深圳商报》3月21日A02版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在保持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基础上,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增加进项抵扣,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预计今年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所谓营改增,就是将“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允许进项抵扣,仅对增值部分纳税。其目的是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成本和税收成本,进而推动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发展,为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全面营改增能为激活实体经济注入新能量。首先,全面营改增把减轻企业总体税负当着税改毫不动摇的底线,让实体经济战胜发展道路上的各种困难有了足够的“砝码”。众所周知,我国企业总体税负较重,在当前财政收入下降情况下,中央政府如期推进全面营改增,表明减轻企业负担的坚定决心。自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至2015年底,累计为企业减税6412亿元,且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强调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主基调,相信能使实体经济获得更多实惠,并会对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拉动实体经济投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全面营改增涉及的四大行业几乎覆盖所有企业,且优惠税率将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将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奠定坚实基础。在当前经济“三期叠加”情势下,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服务业已成中国经济支柱产业,而营改增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这些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这意味着营改增将直接减轻绝大部分企业负担,对房地产企业降低房产开发成本及降价去库存,将起到重要作用,可避免中国房地产硬着陆现象发生。尤其服务业包罗万象,几乎囊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全部行业,营改增意味着减少企业重复征税,使现代服务业税负下降,直接降低“双创”成本;制造业企业也会因购进服务可抵扣而相应增加服务需求,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源向服务业集聚,服务业发展速度将明显加快。而且,优惠税率不仅会带动更多民资投资服务业,有利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也会激发企业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形成新的劳动力需求,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再次,全面营改增,总体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可激发企业投资热情,打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疲软局势。这次全面推动营改增,将企业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可再次减轻以往已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所有行业的税负,这些行业可在前期减税基础上进一步下降税负。因为原来增值税只允许机器设备进行抵扣,而企业新建、购进的厂房等固定资产,是不能抵扣的,而这次营改增把建筑行业房地产纳入之后,不动产也纳入抵扣范围,意味着企业新建、购进的厂房同样可以参与抵扣。同时,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使不动产抵扣税范围进一步扩大,既会促使企业整体税负降低,使企业有更多资金用来扩大再生产,同时又会调动企业投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