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落户前海
发布日期:2018/1/8 11:26:09 | 浏览次数:7242 来源:深圳特区报1月7日,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在前海企业公馆揭牌。此举标志着前海特色的国际化、专业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也为“一带一路”沿线商事主体提供了公正、便捷、高效的多元纠纷化解服务的有力举措。当日,“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启动仪式暨第二届前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调解论坛也在同一时间举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黄惠冲等出席揭牌仪式。
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是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前海法院”)专门负责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相关工作的机构。前海法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等多家境内外调解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加强与跨境商事调解仲裁的对接,发挥域外特邀调解员作用,完善涉外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拓展信息化涉外纠纷解决方式。中心的成立,为域内外商事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纠纷化解服务,建设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多元衔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
“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是向国内外开放的线上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可为公众免费提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案例等文献查询服务,为专业法律人士提供在线法律事务咨询,为国际商事诉调对接提供咨询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化便利,帮助公众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满足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
前海法院院长闻长智表示,前海法院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就是要满足国际商事主体前列的司法需求。他介绍说,该中心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国际化,中心不仅具有国际化的平台和规则,更具有国际化的调解队伍。二是法制化,中心将法治概念贯穿调解过程,让调解更加规范。三是专业化,中心吸纳了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调解服务。四是社会化,随着此机构的建立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心也为社会组织参与调解提供了平台。五是调解的信息化,启动“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极大地方便当事人进行调节。外地当事人可通过线上资料传输进行调节。
当天,前海法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前海香港商会、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蓝海现代法律服务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等机构联合举办了“第二届前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调解论坛”。论坛分为“国际调解发展趋势与变革”、“国际调解公约规则和调解标准及程序”、“调解、仲裁与诉讼关系以及国际调解协议的执行力”三个主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的19位领导、嘉宾和调解专家围绕论坛进行热烈讨论,加强区际国际调解资源的共享与互通。
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的揭牌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与第二届“前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调解论坛”的圆满召开,是前海法院建设具有前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起点。在社会各方与共建单位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必将更好地服务于自贸区与合作区的创新发展,推动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继续完善,建立起“一带一路”区际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不断提升中国司法的话语权。
专家观点
蒋惠岭:对接中心是回应新时代发展与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在致辞中表示,前海地处“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同时也是我国唯一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建设的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服务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发展,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法院是其职责所在与使命追求。作为全国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最多的法院,前海法院成立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是回应新时代发展与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蒋惠岭建议,前海要建立以中国为首选地、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特点并广为接受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不仅要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作用,同时也要发挥调解、仲裁的作用,实现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
要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推动纠纷解决的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树立开放包容的纠纷解决理念。不论当事人来自哪个国家或地区,都应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时,要建立纠纷调解的市场化支持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依法聘请外籍及港澳台籍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充分尊重国际公约、市场规则、交易习惯在纠纷解决中的积极作用。
蒋惠岭认为,前海法院要充分发挥新型法院的优势,围绕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共享、互通的原则,加强“一带一路”司法保障信息化建设,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纠纷调解、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在线调解平台、视频调解、调解智能辅助系统等在纠纷解决中的积极作用,提高调解的效率与水平。
黄惠冲:深港两地在调解服务方面大有可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黄惠冲表示,在十三五规划中,国家支持香港成立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中心,并支持香港和内地合作。此举有利于创新模式,共同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前海合作区的成立,加深了两地合作空间。深港两地应抓住“一带一路”经济建设机遇,在调解服务方面大有可为。
胡志光:前海法院调解机制应再出新亮点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希望前海法院,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对涉外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调解,探索出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国打出品牌;要探索“互联网+外籍调解员”,通过信息化技术引入更多的国际化专业力量。要结合涉外商事特点,探索出诉调结合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对涉外商事审判有重大意义的域外法查明工作。
徐鹏:发挥法律职业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建议前海法院,完善规范化的引导制度。法院在律师参与诉调对接的纠纷解决中,应该居于一种主导的地位。深圳市司法局将以《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协议》为基础,与前海法院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细化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各项制度以规范化引导和制度化保障,构建更加专业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他建议前海法院健全国际化的调解机制。“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主要是为“一带一路”沿线商事主体提供国际化的纠纷解决服务。建立专业化的调解队伍。根据国际商事纠纷的特点,实现其纠纷高效解决,必须要有一支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前海法院应建设成智慧法院,提高司法生产力和公信力。
此外,还要建立长效化调解保障机制。深圳市司法局将建立更加全面的律师调解保障机制,对律师调解保障实行政府资助与市场化收费相结合,支持律师依法收取相关调解费用。同时加强对律师调解的考核,建立定期检查、总结评估制度,保障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良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