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
发布日期:2018/9/21 10:56:54 | 浏览次数:7116 来源:
《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
《实施细则》适用于福田区范围内旧住宅区以及与其相邻的小面积非住宅类宗地,按照棚户区政策实施的拆旧建新改造活动。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福田棚户区改造具体流程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项目申报与审查阶段、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阶段、确认项目实施主体阶段、信息核查与项目规划阶段、项目搬迁安置补偿阶段。在意愿征集公告规定期限内,97%及以上的被搬迁人同意改造的,可申请纳入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协商补偿期限届满,整体签约比例未达到97%的,项目调出年度实施计划,但区指挥部认为确需改造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