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19/8/15 18:23:35 | 浏览次数:7553 来源:地产行业动态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
该《实施计划》指出,将重点保障重大产业及总部经济项目用地供应、集中力量补民生短板、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2019年度全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全市预留指标100公顷,下达各区(新区)指标1100公顷。按用地供应分类,新供应建设用地794公顷,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实现供应建设用地246公顷,通过土地整备供应存量建设用地供应60公顷。按用地性质分类,民生设施用地供应595公顷,居住用地供应150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160公顷,产业用地供应195公顷。
深圳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的通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市住建局将施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调整:1、对于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承诺已取得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的,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承诺已具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无需再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或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3、加强时候监管,一旦查出虚假承诺面临停工整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优化)》
该《方案》提出总体目标为:除特殊地质地区、特殊污染地区以外,到2020年,深圳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土地1.5及开发操作指引
该《指引》适用于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滨海湾新区、TOD站点地区以及其他经市政府认定区域的政府储备用地。土地1.5及开发指,为盘活政府预控的储备土地,政府将基础设施完备、土地出让较慢、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短期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片区预热、地价提升后,政府按约定收回土地并按远景规划实施。土地1.5级开发项目须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不得建设居住项目,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承租人须是市属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容积率核算规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6月26日发布《深圳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容积率核算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截至7月8日。该《规则》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人才住房建设基准比例,旧住宅区现状容积率小于1.5的,基准比例为50%;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5前小于2的,基准比例为40%;大于2的,基准比例为30%。2、容积组成结构为:棚改项目规划容积≦基础容积+转移容积+奖励容积。